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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概况


《西南科技大学章程》


《西南科技大学章程》2022年修订,经学校校长办公会、教代会代表组长联席会、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学校党委全委会审定,并已通过省教育厅核准。内容如下:


 

 

西南科技大学源起于1952年创办的重庆第一土木建筑学校和西南建筑工程学校以及由两校合并成立的重庆建筑工程学校。学校曾在重庆、石棉、绵阳三地办学,几经更名,先后由中央建筑工程部、国家建筑材料工业部、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主管。1978年升格为本科办学,更名为四川建筑材料工业学院,迁至原清华大学绵阳分校校址,清华大学绵阳分校部分职工及办学资源并入学院。1993年更名为西南工学院。1998年由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划转至四川省人民政府管理。2000年,在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建设中国(绵阳)科技城之际,经教育部批准,原西南工学院与绵阳经济技术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西南科技大学。2006年学校成为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原国防科工委)与四川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2013年学校成为四川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

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艰苦创业,励精图治。在长期的办学实践和探索中,学校形成了“共建与区域产学研联合办学”的鲜明特色。学校秉持“厚德、博学、笃行、创新”校训,弘扬“艰苦奋斗、拼搏创新”的学校精神,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科学理性、开放包容、彰显卓越”办学理念和“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建校、和谐兴校”办学思路,致力于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学校依法办学和自主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的中文名称是西南科技大学,简称“西南科大”,英文名为southwest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缩写为“swust”

第三条 学校法定住所地为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青龙大道中段59号。学校另有西山校区和城南校区,西山校区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西山南路4号;城南校区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沿江西街10号。在剑阁县武连镇有一定的划拨教育用地。

第四条 学校是非营利性教育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享有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章  举办者与学校


第五条 学校由四川省人民政府举办,举办者为学校提供必要的办学经费和条件,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支持学校依法治校、民主管理、科学发展。举办者对学校的办学活动依法进行管理和监督,任命学校校长和其他须由举办者任命的人员,考核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及终止等事宜。

第六条 四川省人民政府通过四川省教育厅对学校进行行政管理和绩效考核。

第七条 学校由四川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和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分别共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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