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根据《西 南科技大学推进龙山人才强校计划的实施意见》制定本计划。
第二条 围绕学校“双一流 ”建设目标,重点依托学校省级及 以上学术科研平台,抢抓国家、省、市等人才政策机遇,大力引进 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及团队。
第三条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 调落实,人事处具体组织实施,充分发挥各二级教学科研部门及全 校教职工在人才引进工作的作用。
第四条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的原则,坚持引进 人才与学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需求相结合,坚持领军人才与学校 学科科研创新团队建设相结合,坚持“不求所有,但求所用 ”的用 亚博ag旗舰厅的人才理念,全职引进与柔性引进相结合。
第二章 引进人才入选条件及待遇
第五条 高层次人才入选条件及引进待遇
一、杰出人才
1.入选条件: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万人计划 ”杰出人才、国家“千人计划 ”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入选者。
2.引进待遇:一事一议。
二、领军人才
1.入选条件: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具有博士学位。引领学 科学术发展方向、取得重大研究成果、在国内外有重要学术影响, 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国家“千人计划 ”“万人计划 ”其他入选者、“长江学者 ”奖 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全国杰出专业技 术人才获得者、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四川省科学技术杰出 贡献奖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 进步奖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前三名;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重 大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项目主持人,国家科技重 大专项、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基地和 人才专项等五类科技计划项目主持人,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大 项目主持人;以第一作者或责任作者(通讯作者)在t1等级期刊上 发表学术论文,或在t2等级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3篇,或发表esi 高被引论文3篇,或在t3等级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6篇,或在自然指 数排行榜选定的68种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6篇,或发表扩展版esi 高被引论文(前3%)6篇。
2.引进待遇:特聘教授岗;担任博士生导师或硕士生导师;配 备 1-3 名科研助手、搭建科研团队。其中:
国家“千人计划 ”创新长期入选者、国家“万人计划 ”领军人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 ”特聘教授、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科技三大奖获得者(排名第一)。年薪不低于 80 万元人民币;购房补贴和安家费不低于 100 万元人民币(可提供一 套 150 平方米左右校内住房购买或租住);科研启动经费 300-500 万元(人文社科类 50-100 万元);本学科领域平台建设经费自然科 学类不低于 1000 万元人民币,人文社科类不低于 200 万元人民币。
国家外专千人入选者、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通过我校申报成功入选国家“千人计划 ”创新短期及“长江学者奖励计划 ”讲座教授;国家“青年千人计划 ”入选者、国家“万人计划 ”青年拔尖优秀人选、“长江学者奖励计划 ”青年学者、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年薪不低于 50 万元人民币;购房补贴和安家费不低于 80 万元人民币(可提供一套 150 平方米左右校内住房购买或租住);科研启动经费300-500万元(人文社科类50-100 万元);本学科领域平台建设经费自然科学类不低于 500 万元人民币,人文社科类不低于100 万人民币。
其他人员。年薪不低于 40 万元人民币;购房补贴和安家费 70 万元以上人民币(可提供一套150平方米左右校内住房购买或租住);科研启动经费300-500 万元(人文社科类50-100 元);本学科领域平台建设经费自然科学类不低于 300 万元,人文社科类不低于 60 万元人民币。
三、拔尖人才
1. 入选条件:年龄一般不超过 45 周岁,具有博士学位。符合学校学科发展需要、在国内外具有较大学术影响,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前三名、省部级科技奖一等奖主持人;省部级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入选者、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国家重点(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要负责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 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主持人;省部级学术技术带头人、优秀专家;近 5 年以第一作者或责任作者(通讯作者)在 t3 等级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 3 篇,或在自然指数排行榜选定的 68 种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 3 篇,或发表扩展版esi高被引论文(前 3%)3 篇,或 s1、a 等级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 6 篇。
2.引进待遇:特聘教授岗;担任博士生导师或硕士生导师;配备 1-2 名科研助手、搭建科研团队。可选择年薪制,实行聘期合同管理。其中:
中科院“ 百人计划 ”入选者、四川省“千人计划 ”创新领军人才、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主持人、国家科技三大奖获得者(排名前三)、省部级科技奖一 等奖主持人。购房补贴和安家费 60 万元以上人民币;科研启动经 费 100-200 万元(人文社科类 30-50 万元)。
其他人员。购房补贴和安家费 50-60 万元人民币科研启动经费 100-200 万元(人文社科类 30-50 万元)。
四、优秀人才
1.入选条件:年龄一般不超过 45 周岁,具有博士学位,并满 足以下条件之一:
省部级科技(社科)创新研究团队负责人;先后主持国家自然 (社会)科学基金面上(一般)等国家级项目 3 项、国家级科技成 果转化资金项目主持人;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或哲社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前三名、二等奖主持人;国防科技重点项目、四川省哲学社会科 学重大招标项目主持人;国家产业技术体系岗位专家;四川省产业 技术体系首席专家;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含原 973 计划、863 计划、科技支撑计划或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等计 划项目)的课题主持人;四川省学术技术人带头人后备人选;近 5 年主持获国家发明专利并成功转让 3 项,转让费达 50 万;主持审 定国家级新品种或新产品 1 个;省级审定新品种或新产品 3 个;近5 年以第一作者或责任作者(通讯作者)在 t3 等级期刊上发表学 术论文 2 篇,或在自然指数排行榜选定的 68 种期刊上发表学术论 文 2 篇,或发表扩展版 esi 高被引论文(前 3%)2 篇,或在 s1、a 等级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 4 篇,或在 s2、b 等级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 6 篇。
2. 引进待遇:特聘教授或副教授岗,担任博士生导师或硕士 生导师 。购房补贴和安家费 40-50 万元人民币 ;科研启动经费80-100 万元(人文社科类 25-30 万元)。
五、学术骨干
1.入选条件:年龄一般不超过 40 周岁,具有博士学位,并满 足以下条件之一:
先后主持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面上(一般)项目 2 项、 或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子课题主持人;省部科 技进步奖或哲社优秀成果奖二等奖以上主研人员、三等奖主持人; 近 5 年主持获发明专利 2 项并至少成功转让 1 项者,转让费达 10 万、新型实用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 5 项并至少成功转让 1 项,转让费达 10 万、培育省级新品种或新产品 2 个并至少成功转让 1 个; 近 5 年以第一作者或责任作者(通讯作者)在 t3 等级期刊上发表 的、 自然指数排行榜选定的 68 种期刊上发表的、扩展版esi 高被 引论文(前 3%)1 篇,或在 s2、b 等级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 3 篇, 或在 s3、c 等级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 6 篇。
2. 引进待遇:特聘副教授岗,担任硕士生导师。购房补贴和安家费 30-40 万元人民币;科研启动经费 50-80 万元(人文社科类20-25 万元)。
第六条 高层次人才创新团队入选条件及引进待遇
1.入选条件:以杰出人才、领军人才领衔团队;学术骨干及以 上人员不少于 5 人。
2. 引进待遇: 团队负责人及成员按照各层次引进人才相关待遇标准上浮 20%。
第七条 青年学者
1.入选条件:年龄一般不超过 35 周岁,具有博士学位,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主持人、省部级重点项目主持人、先后主持省部级一般项目 2 项、作为核心成员参加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 2 项以上;市厅级科技进步奖或哲社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主持人;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或哲社优秀成果奖三等奖及以上主研人员;近 5 年主持获发明专利 1 项并转让、新型实用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 3 项并至少转让 1 项、培育省级新品种或新产品 1 个; 近 5 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 s2、b 等级以上(包括 b 等级) 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 2 篇、或在 s3、s4、c、d 等级期刊上发表学 术论文 4 篇,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ei 期刊论文、cssci 收录论文 6 篇。
2.引进待遇:可特聘副教授岗,可担任硕士生导师。购房补贴和安家费 15-30 万元人民币;科研启动经费 15-30 万元人民币(人文社科类 10-20 万元)。
第八条 优秀博士
1.入选条件:年龄一般不超过 35 周岁,具有博士学位,教学和科研潜质较好,并符合学校教学科研需求。
2.引进待遇:海外博士及博士后,购房补贴和安家费 15-20 万元人民币;科研启动经费 10-20 万元人民币(人文社科类 8-15 万 元)。
其他人员,购房补贴和安家费 10-15 万元人民币;科研启动经费 6-15 万元人民币(人文社科类 3-10 万元)。其中人文社科类、艺体类及理工类部分紧缺学科博士购房补贴和安家费、科研启动经 费可分别上浮 3-5 万元。
第九条 海外博士及博士后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引进;人文社科艺体学科类及紧缺学科人才,引进条件可按岗位实际需要适当放宽条件;急需紧缺岗位人才,学校可特批引进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水平的优秀博士;学校批准的高级专家特配科研助手,可按岗位工作任务实际需要单列引进条件。
第十条 柔性引进特聘教授入选条件及引进待遇
1.入选条件:原则上符合学术骨干及以上海内外高水平人才,其中国内人员应具有正高级职称。
2.引进待遇:年薪5-30万元人民币;提供必要的工作及生活条件;实行合同管理。
第十一条 引进人才中已具有或超过特聘岗位职称级别人员按现有职称级别聘任。其他按相对应的特聘教授、副教授级别岗位聘 任,仅限入职的前5年,入职后可根据学校政策晋升专业技术职务 及岗位等级,5年内按就高的原则执行相关待遇。
第三章 人才引进程序及管理
第十二条 人才引进程序
应聘者提交个人材料,人事处与教学科研部门组织资格审查、 面试与考核,学校人才引进工作组会议研究,校长办公会审批。其中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团队)引进程序特事特办,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学校及时研究决定。
第十三条 聘任引进人才为特聘教授、副教授程序
学院推荐,人事处组织校内外同行专家评审,学校人才工作组审议,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聘任。
第十四条 聘任引进人才为博士生导师或硕士生导师程序
学院及教授(学术)委员会推荐,学校人才工作组审议,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研究确认。
第十五条 教学科研部门负责初审和推荐柔性引进特聘教授,人事处研究提出书面聘任意见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第十六条 加强引进人才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加强引进人才聘后管理和履职考核。实行合同管理,合同约定责权利及服务年限等。 各用人部门具体负责引进人才的管理与考核等工作,切实做好中期 检查及聘期目标考核工作,根据考核结果提出继续聘任、降低聘任 职务或解聘退出的建议意见,报学校研究决定。人事处负责引进人 才合同管理、并督查合同中约定的责权利执行情况;学校相关部门 切实做好人才服务工作。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人事处根据本计划负责拟订学校年度人才引进实施方案,报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组织落实。
第十八条 引进人才在规定时间内(申报国家千人计划回国工作要求一年以内、申报四川省千人计划来省内工作两年以内)申报获批国家千人计划、四川省千人计划的人才,按获批当年相应层次的引进待遇标准执行。引进人才入选国家、四川省、绵阳市人才项目还将获得相应的经费支持。
第十九条 未尽事宜, 由学校引进人才工作组研究审议,报学校 研究决定。
第二十条 本计划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西南科技大学办公室 2017 年 7 月 13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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